沾罩子放亮一點!

又來到回顧鳥老師的時間。
這次再度回到那個瘋癲的國小老師聚集地。
這個老師她…我不知道該怎麼說她,因為她根本不曾教過我們。

她是別班老師,也從來沒有帶過我們一堂課,那究竟是為什麼我對他有這麼強的怨念呢?
以下是兩點說明。
第一,我們班在某天早上集合,也不是升旗,反正是某個集會,
然後秩序亂糟糟的,不過只要談到秩序這個點,絕對不需要到我,
因為我始終就是站在原地的乖寶寶。好,吹噓自己不是本文重點,
她這位十一班的導師就這樣越俎代庖的幫忙「管秩序」了。

可是,我記得我根本沒有講話太大聲,或是做出智障般的行為,
她過來我們班罵的時候,她「推」了我一把。
非常大力。很大力。維大力。
我莫名其妙的被這個肖婆給推了一把。我哭了。
然後我也不知道她到底來幹嘛,隨隨便便念一下又走了。

第二次是在朝會時,那時候的校長口水超多,多到可以從升完旗講到上課。
我算過有一次是從七點四十多分講到八點十分,二十多分鐘。
那一天又是在大太陽底下罰站聽他講落落長的宣言,
我的腳受不了久站,於是便動一動我的腳踝,動作就是把腳底板跟地面呈現45度的角度。
結果她又多管閒事,把她那雙骯髒的腳就這樣踏在我的腳上,
還叫我「不要亂動!」我當然又哭了。
踩鞋子ㄟ!!哪個老師可以這麼大牌?沒禮貌!

我想現在她應該老早就死,不,退休了。
但我是很好奇,當她班上的學生會是怎麼樣的一個光景?
連不關她事的別班學生都可以這樣粗暴,我不敢想像當她的學生又會如何…
看來最瘋狂的老師都在我那時的國小集合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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插播一下,看起來7/11日是同學會的日子。可是…
我人還在花蓮。晚上六點多舉辦的話,就代表我必須當天留在台北,
要不然就趕夜車。(這是不可能的。)

找工作的進度也依舊停頓。看來,我真的要當一位工程師,
然後…不用你講,我也瞭解「工程師」在大家眼中的印象…
宿命啊!!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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