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06車禍始末(中)
事情發生了,來講損失。
時間上,自然是不可能去上班了,先臨時請假半天。
其他兩人一個沒班,一個好像不上班也無所謂(?)。
人損方面,大概只有我才是最慘的那位。
第二位車主也是小腿皮肉傷,沒有追究。
車損方面,原本以為一如往常(等等...究竟是累積多少次?)幾乎沒啥需要重修的部分。
但在警察到來之前他們自己在一邊私下討論,就有點不安的氣息。
過了十多分鐘警察到了,開始統計各自的車損,以下順便請各位好好思考。
第一台車,前車殼裂開,需要換新。(說實在黑色系的車輛要找裂痕還真不明顯)
至於我的車,除了右後照鏡落地彎掉,右煞車桿也因為首先著地而歪損,
不過之前在老家時就斷過一小截,換掉也無妨。
右前車殼凹進去,但被我扳回來了。
後來協調去我熟悉的車行,估價完是第一台要4200,第二台2000多。
我的煞車桿只花了280。蛤?
看到這裡有沒有覺得怪怪的?
以下開始我的主張。我就問,本人車子的損傷,扣掉兩個是經過撞擊後失去平衡所產生,
只有右前側車殼
(跟第二台車一樣的位置,但沒有裂開,剛好是接縫處凹進去)才是主撞擊點。
那麼,請問第一台撞到了什麼?這點他並未特別提及。
第二台車主張,他緊急煞車有煞住,但因為我從後面撞擊,導致撞到第一台致裂痕產生。
我更要問了,第一台排氣量目測150以上,第二台車也比我的車長,至少也是重型的125。
在我的損傷僅有右側車殼的力量下,能夠推動第二台車去撞到第一台車的車殼裂開?
???
然後,兩台車的左側,通通都沒事耶???
(至少修車時並未提及)
明明是互相的撞擊接觸點,大概也只能自我安慰說就是這麼剛好左邊比較硬吧。
「如果」有人趁機把之前在別處的損傷賴到這裡,我也不能說什麼。
(此為假設,勿作為本人實際指控)
警察處理過程就不多提了,由於沒有人有行車紀錄器,就算有也很難看到適當角度,
就以後車責任最大為由,把所有的問題都順勢丟到我身上了。
明明我才是最倒楣的那個。
本文最後再講初步的後續處理。大家加了Line開群組溝通,(事實上只是要我別落跑)
跟我的產險業務員約時間跟其他人碰面之類的訊息。
至於詳細的溝通細節,最後一篇說完。
(未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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