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繪畫(3)

本來是要繼續上次提到的部份講下去,
而之前某畫家的抄襲事件變成了新聞,
心中有些感想。

他是真的太誇張,先別提角色描別人的圖,以致敬之名。
以「致敬」的概念來說,大多是先繪出原作,
再標明出處或是自行稍加改編後來的發展。
絕非像是複製貼上整個概念,然後看起來像自己創作的東西。

分界上的模糊造成難以區分的困擾。
就像進擊的巨人,常常不都有人畫一道牆後面有個人(或是其他可怕的事物),
表現出不同的概念。
我的漫畫第一集也很明顯,但你不會認為是抄襲,
在於後續進展被轉換成別的概念(城牆之於課本,巨人之於老師)。
至少我是沒看過誰跟我畫的一樣啦....

第三集櫻木的部份,除了遮眼睛的黑眶之外,
我是邊看電腦邊用手繪在紙上進行的。你會覺得是抄襲嗎?
電腦繪圖軟體可以利用後製,雖然現在我也是用掃描進電腦後修圖,
可是一開始手繪草稿是不可能完全重合一模一樣的。
說到底,還是自己能不能將已經存在的東西重新包裝一遍,
而非一概的換成自己作畫的樣貌,不加思索的包裝幾下後推出,
我想讓人更不能接受的是進一步營利。

說到抄襲,國小時代就開始愛畫漫畫的我,畫功跟劇本都不足的條件之下,
我只能照著小牛頓(知道該雜誌的人,你有年紀惹)裡面,
孫家裕每期所畫的專欄把劇情套用在自創的角色演一遍。
我想應該沒人管國小生畫的什麽鳥吧,
況且也不拿去投稿,單純畫在日曆紙上自爽的。

預告一下,下篇漫畫就是道地的自創劇情了,雖然很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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